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绘好营商环境“新底色”
通讯员:韩宜廷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便民模式,对于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迅速定纷止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审理长春某建筑公司诉长白山某建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30万元,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以调为先,慎用财产保全措施,经过调解,被告在一个月内筹集款项,把30万元打到原告账户。该案法院充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不仅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被告的正常经营,避免了可能由粗暴冻结企业资产导致的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员工失业等不良影响,守护住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为企业把脉问诊开“药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创新执法办案模式,夯实助企服务举措,不断巩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为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