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拾金不昧
民警帮忙归还万元现金
记者:王 译 通讯员:宋振钰
近日,敦化市丹江街一家饭店老板在收拾饭桌时,发现了一个蓝色购物袋打开一看是一沓人民币,便向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敦化森林公安分局林泉派出所报警。民警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找到失主,归还了遗失的1万元现金。
3月30日下午,敦化森林公安分局林泉派出所接指挥中心转警称,分局辖区内一家饭店老板在店内捡拾一个装钱的袋子。民警接警 后到达现场,了解到该饭店老板叫宋某某,当天下午他在收拾餐桌时,发现顾客遗落的蓝色购物袋,打开一看是一沓厚厚的人民币,便没有丝毫犹豫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民警接过装有钱的袋子后,发现里面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证件,经过仔细查验,购物袋里面有整整一万元现金。根据店老板的口述遗失钱的是一名中年男子,中午在店内喝酒吃饭,一点多钟喝完酒才离开的。根据饭店老板宋某某提供的线索,民警调取了饭店内监控录像以及辖区内治安监控,确定了失主的大致相貌,同时发现失主在用餐结束后,回到位于敦化市丹江街车队小区内。
由于不知道失主家的具体住址,派出所民警高常人和刘昱宏二人便挨家挨户询问排查。经过一番努力最终寻找到了失主,经过民警了解得知,失主因在饭店喝酒过量,迷迷糊糊的离开饭店时,就忘了自己刚从银行取出的一万元钱,民警找到他时,还不知道遗失了一万元钱。在出示完银行的票据后,民警将他带回到派出所内,当场清点完钱数,确保无误后,将一万元现金归还给失主。
失主十分感激店老板宋某某和民警的帮助,说自己以后会小心注意,也会将这种拾金不昧的正能量传递下去。这次事件也再次凸显了公安机关与群众之间的紧密联系,好心店主的行为再次证明了公民应该具备的良好道德和职业操守,这也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