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虎豹等野生动物频繁出没
天桥岭林区做好保护预防措施
记者:王译 通讯员:延长才 姜一鸣
吉林省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和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显著恢复,当地多次拍摄到野生东北虎豹、黑熊、野猪等实体影像,随着野生动物的种群不断扩大,人与野生动物接触的几率增加,“人兽冲突”突发事件风险提升。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天桥岭镇、罗子沟镇、鸡冠乡、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和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签订《野生动物保护和预防“人兽冲突”林、警、镇联合框架协议》,多方协作,形成合力,从四个方面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管理,降低野生动物致害风险。
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联合开展打击乱捕乱猎暨清山清套专项工作,在野生动物监测与科研、教育与宣传、执法与管控、生态旅游等规划与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并定期对野生动物保护与救助经验进行交流和信息共享,研究反盗猎措施及合作机制,共同遏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充分利用“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系统,加强对大型猛兽个体及种群活动区域的监测。一旦发现大型猛兽靠近,立即启动预警,通知所在林场或村屯,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防范,对所在区域实行最严格的管控,避免人兽冲突事件的发生。
在人兽冲突防范方面。企业和政府积极做好各自辖区的人员管控工作,切实增强辖区内群众对动物保护意识和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在主要入山口设立岗哨,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在各主要入山路段和村屯重要路口设置野生动物出没警示告知牌。充分利用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控,严控人员在大型猛兽活动频繁时段和区域入山。告知辖区群众在营林生产和农田秋收之际,最少五人以上集体行动。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实行出山销号制度。
在人兽冲突事件处置方面。 一旦发生“人兽冲突”事件,各方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公安部门负责封锁现场,维持秩序,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同时做好舆情管控。
林、警、镇三方充分利用宣传车,乡镇村屯利用广播,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人兽防范知识,做到人尽皆知。企业和政府配合公安做好上报和善后工作。
为确保天桥岭林区内群众和野生动物两安全,切实做好预防人兽冲突的工作,共同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林、警,镇各方要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联络员,保持沟通渠道畅通,面对野生动物保护和防止人兽冲突,坚持资源共享、互学互鉴、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协作形式,努力拓宽合作渠道,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多层次上加强工作效率。近日,通过联合开展“人兽冲突”演练,让辖区群众掌握了安全防护意识,提高了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