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司法新路径
记者:于文君 通讯员:赵泽宇
为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开辟生态司法新路径。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与辖区林业部门联合开展判后生态修复活动,督促被告人完成复绿补种承诺,让生态环境赔偿变成真正的绿水青山,维护林区生态资源,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复绿补种”是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根据林区刑事审判工作特点,把打击毁林犯罪与恢复生态有机结合,让实施毁林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起种植树木挽回损失的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机制。以人性化的司法理念,让经济条件困难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以劳务代偿方式承受赔偿责任。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辖区是重点国有林区,近年来,在执法部门和林业部门精心保护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涉林案件逐年递减,多年来的复绿补种工作,也让原本的“生态修复”基地变得也郁郁葱葱,植树造林不能只植不管,十年树木,既要种更要育,“森林抚育”工作势在必行。
在“生态修复”基地中,法官干警带领26名被告人在林业部门专业人员现场指导下对林木进行抚育。通过清理压抑树苗生长周围的灌木,调整疏密等方式,保证幼林成活,促进林木生长。
下一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司法保护职能,开辟生态司法新路径,广泛开展《刑法》《森林法》普法宣传工作,让法律服务社会,让绿水青山成为我们的最靓丽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