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烦“薪”事止于“判决”门外
记者:郭钦元 通讯员:韩宜廷
保障劳动者及时拿到足额工资是关系基本民生、稳定社会的大事。受新冠疫情及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拖欠工资引发的案件量仍处于高位,为了守护劳动者的“血汗钱”,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护薪行动”一直在路上。
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携手抚松县司法局、抚松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纵深发展,解决了28名工人的烦“薪”事,拿回应得薪资212万余元,以及补偿金94万元。
2019年到2021年间,李某等28人在某饮品公司干活,尽职尽责,但是该公司一直没有给付工资。这些年里28人向公司催要工资未果,无奈他们来到抚松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帮助讨要他们应得的薪酬,同时向司法局申请委派法律援助律师作为他们的诉讼代表律师,抚松林区法院法官得知这一情况,与法律援助律师沟通,通过法院诉前调解程序与司法局、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起,依托“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的诉源治理模式做双方工作。经过15天的调解,最终该公司同意即日给付这28名工人工资。李某说“通过法院的诉前调解,你们帮助我们方便快捷地讨回了血汗钱,还能得到相应的补偿金,真是太感谢了!困扰我们的心头事总算解决了。”
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在矛盾纠纷化解上开创新局面,继续探索建立府院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化解、齐抓共管的矛盾预防化解新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