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所联合铲除115株原植物罂粟
记者:王译 通讯员:张建权 延长才
为有效打击毒品原植物的种植,彻底铲除毒品隐患来源,切实实现辖区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7月12日,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青松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铲除115株原植物罂粟。
民警踏查中,发现辖区西山平房区以及四方山周边树林荒坡附近处有非常艳丽的红色花朵,经仔细观察后,确认是罂粟,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这些罂粟均为自热生长,无人种植。由于正值罂粟成熟期,民警立即对周边进行了仔细搜寻,并对发现的罂粟进行了铲除。同时不忘向在周边的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讲解毒品原植物罂粟、******的特征以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危害性和违法性,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群众内心,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禁种铲毒行动中来,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制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民警提醒: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