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有温度
记者:周 杨 通讯员:赵泽宇
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了两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2021年3月20日,第三人王某承揽被告孟某挖树的工作,雇佣石某、周某甲等人在前往工作场所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石某、周某甲死亡,经交警队认定司机于某负事故全责,石某的配偶孙某及子女、周某甲的女儿周某乙选择向定作人孟某主张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孙某当庭表示因生活困难,希望被告孟某能够给予一定的帮助。诉讼中法官了解到,孙某自身无任何经济来源,在其丈夫石某去世后,独自抚养两个子女,家庭经济拮据。遂与被告孟某沟通、协调,孟某表示愿意先支付给孙某及子女1万元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在案件的审理中,孟某系定作人,对石某、周某甲的死亡不承担赔偿和补偿责任,但法官没有简单处理纠纷,以司法为民的责任感,从为百姓做实事的角度考虑,多次与原被告、第三人及各当事人的代理人进行沟通,给他们讲法,又站在死者家属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的做着协调、沟通工作。在法官的努力下,被告孟某答应以资助形式给付孙某和周某乙各15.2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孙某不同意调解,本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孙某对判决结果不服,表示要提出上诉。在宣判后,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工作,经法官再三的做孙某的息诉服判工作,孙某最终同意了孟某的资助意见。 孟某承诺一次性付清孙某及其子女资助款和案件受理费。另一起案件中,周某乙同意孟某资助意见,孟某当庭支付周某乙10万元,余款5.2万元承诺2021年12月末付清,周某乙撤诉。随后法官又做第三人王某的工作,希望王某也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给周某乙一些补偿,经过法官的努力,王某答应补偿孙某和周某乙各2万元。结案后,三方当事人均向法官、法院表达了满意和感激之情。
至此,一起案情复杂,极其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不懈努力的调解下,得以妥善解决。生命是宝贵的,但人死不能复生,各方当事人都应该从实际出发,这样才能解决纠纷,只有实现和解,才是双方利益最务实的选择。该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体现了法官在案件办理中的细致入微,更体现了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儿,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解决纠纷,案结事了,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