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记者:周 杨 通讯员:沈楠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为刚当选的人民调解员和村(社区)干部开展了以调解业务知识为主的培训会,2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永波首先对诉前调解进行了专题讲解。主要围绕诉前调解的优势、原则、方法等内容,通过对物业合同纠纷案等案件调解全过程进行详细讲解,以理论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让干部和调解员了解掌握其灵活性和简易性等特点,从根本上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畅通百姓诉求表达渠道,通过“逢三说事”机制,让老百姓少跑腿,使基层群众得到优质的服务,矛盾纠纷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化解。
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下一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和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对接交流机制,有效调动人民调解员调解热情,提高他们的调解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上的重要作用;通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