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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鸡遭鸟鹰捕捉

幸遇民警免遭杀戮之苦

记者:   通讯员:郑焕军

        56日下午,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响水派出所民警在大安林场办案返回途中,在公路旁发现一只鸟鹰正在捕捉一只雌性野鸡,民警分析当前正是野鸡繁衍时期,如不进行救治,野鸡所产的蛋可能就会被遗弃。

       民警立即冲上前大声吆喝,鸟鹰随即放弃已被猎捕的野鸡飞向附近的丛林中。“野鸡”学名为环颈雉,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民警利用纸壳箱将受伤的野鸡带回派出所进行救助,对其的伤情进行查看,发现野鸡的背部和翅膀分别有不同程度的爪痕,因未伤及要害部位,且其伤势不重,经过两次的伤口消炎,野鸡很快恢复了精、气、神,在纸壳箱里拼命的往外钻,具备放生的条件。

       57日上午,民警将野鸡成功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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