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出击
天桥岭林区坚决遏制舌尖上“野味”
记者 :王译 通讯员:延长才 赵长义
临近春节,正是猎捕、贩卖和适用野生动物的高发期。为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天桥岭森林公安局、天桥岭林业局联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重拳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连日来,天桥岭林业局和天桥岭森林公安局深入林场、村屯、集贸市场、居民区、经营场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传单、宣传册、条幅、宣传牌、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宣传《新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革除陋习,善待生命,共同抵制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树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自己的观念,自觉做到不捕捉、不猎杀、不买卖、不食用。
加大检查力度。 为加大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控力度,保障辖区生态资源安全及林区稳定,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百日会战”工作进展,积极协调林业局相关部门,重拳出击,与林政资源部、木材检查站、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天桥岭局组成突击检查组,在检查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情况,车内是否存放捕猎工具、是否违法运输、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并对土特产商店、饭店、集贸市场、五金商店、快递邮寄行业进行检查登记,检查是否存在制造和出售猎夹猎套、粘网,是否存在买卖运输和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的现象。
加大打击力度。 建立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对辖区内2个集市、156个商业网点进行了疫情防控检查,并对经营者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和目的,同时告诫经营者要守法经营,买卖、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均属违法行为,且很容易携带各种疫病,因此不要收售、加工、食用野生保护动物产品,不要违法出售、贩卖猎捕工具等,发现非法售卖、猎捕野生保护动物的情况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共同保护林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局面。
截止目前,累计制作条幅18幅,设立警示、宣传牌25块,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宣传手册2000份、海报150份、举报通告25张。使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做到自觉抵制舌尖上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