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好民生“小案”彰显为民大爱
记者:于文君 通讯员:刘思阳
“小案”虽小,件件系民生。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忠实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的办理精度、速度和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思阳承办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经认真阅卷后发现此案案情清楚,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均同意调解,但作为被告的卖家已过世,他的四名子女散居辖区各处,且原告行动不便住处偏远。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刘法官积极协调四名被告出具委托代理手续,成功实现了当日立案,当日调解结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该案虽已结案,但原告反馈其对于如何办理房屋过户知之甚少,刘法官详细查阅相关资料,随即赶往原告住所,耐心、细致指导原告有关房屋过户的办理地点、流程及所需的手续。此举得到了原告的赞许。
案件无大小,皆为民生事。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持续发力调解工作,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供有力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