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法规砍伐林木

民警巡护破案追责

记者:王 译 通讯员:朴文一

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响水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把工作重心放在保卫辖区生态防控上,近日,民警在林间巡护时,在响水林场71林班的一处河沟内发现被砍伐的木段,树种是黄菠萝,巡护民警随即根据现场的情况展开调查工作。

经调查,辖区居民庞某于20219月在响水林场承包的红松果林沟系内,为了运输红松塔下山,因所经路段有一颗黄菠萝树阻挡其驾驶四轮车前行,就用自家油锯将这颗黄菠萝树伐倒,并将根部截断放在小河沟内作为铺路的木段,以便于四轮车通行时不至于陷入河中。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森林调查规划院鉴定:盗伐的树木权属为国有,树种为天然黄菠萝活立木1棵,根径12厘米,天然黄菠萝活立木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目前,庞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已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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