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助力环境法治建设在行动

记者:王 通讯员:沈楠

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之际,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联合东林社区以“美好生活 法治同行”为主题,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综合审判庭、庭长梁志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宣传主线,结合辖区非法狩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典型案件进行现场以案释法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中“绿色原则”精神内容进行宣传,呼吁人民群众增强环保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同时,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现场氛围浓厚,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法院用法律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心。

此次活动,有效增强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营造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环境执法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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